申办说明
大连中山美术馆展览申办程序
申办展览的流程如
一、画家本人或办展单位可在线填写“展览申请登记表”,或点击“下载电子表格”向中山美术馆提出书面申请。
二、填写“展览申请登记表”。提交画家的艺术简历以及拟办展览的全部资料(包含作品图片/图像、展览相关文字、展厅要求及展览策划方案)
三、画家本人或办展单位准备在展出期间作品宣传与销售的全部资料以备统筹安排。
四、应有我国县市级以上的文化部门作为主办单位,并提供该部门作为主办单位的信函原件或法人委托书。
资料准备完成后,可将电子文档通过E-mail、传真或邮寄的方式交与我馆。
E-mail:zhongshanmsg@163.com
展览部电话/传真:0411-82487000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迎宾路98号 中山美术馆/展览部
以上文件,经本馆展览部研究同意后,应续办一下手续:
(一)、由本馆代表(以下简称甲方)和申办展览方代表(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办展协议书。
(二)、协议书中包含内容:
1、展览名称;
2、展览场地、时间、展期;
3、主办单位;
4、展品件数;
5、展品价值及运输方法;
6、租用场地金额;
7、宣传事宜;
8、安全保卫事宜;
9、布展撤展及设备等。
(三)、 由美术馆展览部指定项目具体负责人,并由项目负责人做出展览时间安排表,明确展品及相关资料提交日期,布展日期并负责与申办展览方的日常沟通。
五、国外展览及港澳地区,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所办的展览,在协议书签订后,随同上述四种材料一并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经批准后,此协议书方能生效。办展单位如具有报批能力,亦可自行办理报批,但仍需向美术馆递交上述材料,经美术馆同意办展之后,签订协议书,待文化部批准后协议书生效。(下方为了解国外展览审核所需资料)
报批文化部程序
必备之一:请示文本。(篇幅不需太长,一张纸即可)
1、材料中必须写清楚需报批展览的名称、展出时间(起止期);
2、展览中所有牵扯到的费用由哪方提供;
3、需要有所在单位的公章。
必备之二:作品清单。(建议用表格形式)
1、 必须有详细的个数;
2、 必须有所有作品的小样,小样中需有画及作者的中英文名字,规格,有创作年代的则需另加;(特指绘画作品)
例:
序号 |
名称 |
作者 |
规格 |
备注 |
1 |
建议添加:
所有牵扯到的单位之间所有签署的协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授权书等,中英文版本都有最佳)